雅虎更名阿里他爸,给阿里巴巴投资的公司是谁?
以机构持股来看,日本软银集团是阿里巴巴最大的股东,持股比例达34.4%。美国雅虎第二,持股比例为22.5%。二者合计57%。 而以个人持股来看,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持股比例仅为8.9%。阿里巴巴联合创始人蔡崇信持股比例为3.6%,而阿里巴巴CEO陆兆禧、COO张勇等高管的持股比例均未超过1%。 一个正常的大公司――比如阿里巴巴――不断发展壮大的历程,就是不断融资、利用巨额资本战胜一个又一个竞争对手的过程。当一个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继续扩大再生产的时候,创始人通常很难以个人的能力完成这样的投入,这时候难免需要外来资金的投入。 所以,2000年,阿里巴巴完成第二轮2500万美元融资,其中来自日本的软银一家即拿出2000万;第三轮投资中,软银再砸下6000万美元。 而2005年8月,雅虎以10亿美元和中国资产,换取了阿里巴巴40%的股权。利用这笔资金,淘宝网和支付宝迅速做大。这些资本陆续奠定了阿里巴巴日后在中国互联网中的“江湖地位”。 但钱不是白给的。通过这几场交易,马云及创始团队彻底让出了阿里巴巴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截至2007年阿里巴巴旗下B2B业务上市之前,雅虎、软银分别持有阿里巴巴39%和29.3%的股权。 马云试图改善这种情况。2012年,阿里巴巴引入国字头的新股东,出资76亿美元,却仅仅赎回了雅虎持有的20%左右的股权。从而,日本软银成为了阿里巴巴的第一大股东。 虽然日本软银是阿里巴巴第一大股东,但跟阿里巴巴是日企还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 因为,在阿里,公司的控制权依然是马云说了算,而不是第一大股东日本软银。 为了在只拥有少部分股权的同时保证马云和创始团队的控制权,阿里巴巴提出了“合伙人制”的变通之法。 阿里巴巴独创得这种“合伙人制”在某种意义上有点像传统的”双重股权结构”:它可以让一家公司的内部人士在公司上市之后也能维持对公司的控制权。 具体来说是这样的:其实就是公司章程中设置的提名董事人选的特殊条款――由一批被称作“合伙人”的人,来提名董事会中的大多数董事人选,而不是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分配董事提名权(合伙制的法律规定)。
包括腾讯等互联网大头选择在美国或者香港上市?
阿里巴巴为何不在国内上市?1、从法律角度分析阿里巴巴的上市地选择:阿里巴巴在境内上市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首先,拆除VIE结构技术复杂。将境外权益转到境内,过程中涉及到系列协议的终止、废除等诸多法律问题,需要付出相应的对价。
软银、雅虎持有阿里巴巴开曼公司股份,阿里巴巴开曼公司通过VIE结构控制境内阿里巴巴集团的权益。“如果把阿里巴巴开曼公司变成空壳,权益转回到境内,不再向其输送利益,软银、雅虎持有的是空壳,需要获得什么样的收益?是不是该在境内上市的阿里巴巴集团中,也持有30%股份?但问题就在于,当初设置VIE结构就是不让外资投资境内的公司。”
且不说软银、雅虎愿不愿意退出,假设二者愿意退出,阿里巴巴集团按照上市的价格赎买股份,如果阿里巴巴集团估值达到千亿美元,雅虎软银所持股份加起来估值几百亿美元。通常拆除VIE架构,可以通过内地人民币基金接盘。“但阿里巴巴体量这么大,没人能接这个盘子。”
其次,牵扯到的税务、审计和时间成本高昂。阿里巴巴集团之前为上市所做的准备,包括文件、期权等方面,都是按照境外规则设计。如果转回境内,一是面临大量税收,二是需要按照境内的会计准则重新设计。“税务、审计的成本都是非常惊人的,超出很多人的想象。”
登陆A股也不利于阿里巴巴的国际化进程。“如果在美国上市,可以用美国上市的股份直接做股权并购,成本很低。如果转移到国内,对未来在国际上并购无正面影响,转移到国内不是理性的做法。”
再来看看阿里巴巴董事局执行副主席蔡崇信的公开说法:
中国资本上市环境有几个技术问题。首先,货币不是完全流通的,阿里要成为国际公司,就必须让国际资本进入,但是A股市场对外资交易有很大限制;而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中国上市的公司主体必须在中国,但是和很多其他互联网公司一样,阿里也是VIE结构,母公司注册地点并不在国内。
2、阿里巴巴的大股东——雅虎和软银都是外国公司。阿里巴巴上市后仍然想维持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阿里集团目前采用的是比较特殊的合伙人制度,这种制度可能在大陆上市以后无法延续。但这种公司治理结构被马云认为是阿里集团生命的基础。
目前马云及他的合伙人只拥有阿里巴巴集团约10%的股份(马云持有7%左右股份),但他们有权提名董事会的大部分董事,当然阿里巴巴的股东们可以否决合伙人提出的这些董事候选人,但之后仍然由这些合伙人重新挑选新的候选人以供股东批准。
马云希望,公司上市之后创始人也依然对公司紧握掌控权,现在阿里巴巴拟赴美上市,应该就是奔着合伙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优惠而去。
A股承载力虚弱。尽管A股市场规模较大,总市值20多万亿元,即使和全球成熟市场相比,这个市值规模也名列前茅,但由于机制等问题,其体质较为虚弱。
3、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阿里巴巴之所以拟在美股上市,是由于其成熟市场严格的监管和法律法规,以及集体诉讼制度,使得上市公司不敢肆意妄为,滥竽充数的坏公司将会原形毕露并被及时清除出场,好公司则会只争上游从而赢得投资者青睐,这样的环境更有利于阿里巴巴的茁壮成长。
阿里巴巴有哪些子公司?
阿里巴巴集团公司已经有10家旗下公司,分别是:阿里巴巴、淘宝、支付宝、阿里软件、阿里妈妈、口碑网、阿里云、中国雅虎、一淘网、淘宝商城。
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阿里巴巴集团)是一家主要提供电子商务在线交易平台的公司。
阿里巴巴为全球领先的小企业电子商务公司,也是阿里巴巴集团的旗舰业务。
阿里巴巴在1999年(己卯年)成立于中国杭州市,通过旗下三个交易市场协助世界各地数以百万计的买家和供应商从事网上生意。
三个网上交易市场包括:集中服务全球进出口商的国际交易市场、集中国内贸易的中国交易市场,以及透过一家联营公司经营、促进日本外销及内销的日本交易市场。
阿里巴巴为什么不抛弃软银?
在股权投资当中,有时候如果运气好的话,在一家公司还没做大做强的时候就投资了这家公司,后来这家公司做大做强,使你的投资获得了丰厚的回报,这在资本市场是常见的事,软银对阿里巴巴的投资,就是股权投资中非常成功的一个案例。
不过人们往往容易看到在成功的投资案例中,投资人获得的巨大回报,却容易忽视这其中的风险,尤其是风险投资(以下简称风投)行业,在这个行业里,往往是投资10家公司9家亏损打水漂,能有1家活下来就算很好了,当年软银对阿里巴巴的投资其实就是风投。软银的孙正义投资阿里巴巴是在1999年,那个时候的阿里巴巴还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我也不用多说了吧,现在说起阿里巴巴几乎人人都知道,但在1999年的时候,阿里巴巴还默默无闻,据说当时马云出来推销阿里巴巴的股份的时候,还被很多人当成了骗子。而软银当年给阿里巴巴2000万美元的投资,对于当时的阿里巴巴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有了这2000万美元,阿里巴巴才能在后来获得迅速的发展,并逐步做大做强起来,所以软银对于阿里巴巴发展的贡献其实是非常大的。
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以后,其市值也达到了4万亿,成为了一家巨无霸级别的公司,目前来说,软银在阿里巴巴持有大约25%的股份,也就是说,软银持有阿里巴巴的股份大约价值1万亿元,而这1万亿左右的市值是在马云创业初期,孙正义前后只投资了8000万美元获得的,以8000万美元换取1400多亿美元的资产,这样的投资回报也简直是爽翻天了。
但是没办法,这就是风投的特点,要么投资获得无法想象的回报,要么投资血本无归,不但要看投资人的眼光,很多时候还要看运气。(与马云同时期甚至比他早期的国内电商非常多,同时期来说也只有马云的电商做大做强了)
其实在阿里巴巴做大做强了以后,马云也曾想从孙正义手上回购股票,不过孙正义是什么人呢?你不给他一个打动他的价格,他也不会轻易的让你买走股份。
很多时候,投资人在企业创业初期为企业注入了大量资金,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这些资金支持在企业发展的前期是非常重要的。但如果企业真的能够发展起来并做大做强,那么前期投资人投入的成本所获得的股份,相对于企业现在其所占股份的价值来说,就真的是太便宜了,当然这其中也包含了投资人的风险成本。
按照阿里巴巴2019年的净利润来说,总共有189亿元左右,软银占其总股本的25%左右,也就是说,投资阿里巴巴,软银每年能获得189×25%=47.25亿元的账面利润,相当于7亿美元。孙正义当年8000万美元的投入,即便不算卖出股份的获利,只是持有如今就能获得每年7亿美元的利润回报,成本与获利之间就显得太不相称了,所以孙正义不太想出售掉阿里巴巴的股份,从商业的角度来说也能理解了。
那么马云可以抛开孙正义,成立一个新的阿里巴巴吗?这点来说虽然理论上可行,但是技术难度太大且得不偿失,要分析这个问题,我们就要从阿里巴巴的业务结构来分析了。
阿里巴巴旗下的公司有阿里巴巴、淘宝、支付宝、阿里软件、阿里妈妈、口碑网、阿里云、中国雅虎、一淘网、淘宝商城、中国万网Vendio及Auctiva网上贸易市场等。
▲2019年阿里巴巴财报中其旗下公司及参股公司
而就阿里巴巴的主营业务来说,在2019年以商贸为主,以下是其2019年财报中显示的业务占比:
因为只有英文版的财报,所以也就只能以这个为准了,根据其财报,意思就是商贸(如淘宝、阿里巴巴、天猫之类的业务)占了所有业务的84%,其他的业务如云计算、影业娱乐等只占了16%左右。
所以如果马云要成立一家新的阿里巴巴,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将阿里巴巴集团的核心资产剥离出来,融入到新的阿里巴巴当中,要么就另立门户,成立新的公司对标淘宝、阿里巴巴、天猫等公司,并且这些公司还要能够打败原先的淘宝、阿里巴巴、天猫等。
我们先说第一个选择,将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淘宝、阿里巴巴、天猫这些核心资产剥离出来,问题在于软银已经持有了整个阿里巴巴集团25%的股份,这就意味着剥离出来的资产软银本身就占了25%的股份,即便剥离到了新的公司旗下,软银还是占了这些公司25%的股份,这样的剥离毫无意义,也不能把软银给甩掉。
再说一下第二个选择,成立新的公司,对标淘宝、阿里巴巴、天猫这些阿里巴巴集团的核心业务,并要击败其现有的市场地位,成为新的市场霸主,这样做的问题在于,太不现实了。如今以淘宝、阿里巴巴、天猫的市场地位来说,要击败他们谈何容易呢?
而且对于马云来说,如果他要抛弃淘宝、天猫等电子商务的核心资产,重新开公司,在此之前他要将淘宝、天猫这些资产的股份全部抛掉,因为法律禁止控制人同时经营多家公司,这就好比你开了一家餐饮业公司,你就不能开另一家餐饮业公司,这是违法的。这就无异于重新创业了,如果只是为了甩掉软银而这么做,对于马云来说就真的是得不偿失了,要知道淘宝、天猫、阿里巴巴这些公司的价值有多高。
对于马云和这个阿里巴巴的运营团队来说,如今他们的格局也发生了变化,除了追求利润外,还要考虑广泛的社会影响。孙正义的软银确实为阿里巴巴如今的成就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今如果为了利益而翻脸不认人,那么在整个国际上来说马云及其阿里巴巴团队也不会受待见。
其次孙正义及其软银虽然控股比例很大,但也没有谋求控股权的意图,也没有谋求直接参与公司治理的意图。因为一旦他的股份占比太大(如在二级市场不断购买公司股票),要谋求公司的控股权,那么势必会影响到其他控股股东的利益,与其他股东产生巨大的矛盾,甚至会导致马云及其现有运营团队的分崩离析。
其实孙正义只是一名财务上的投资者,他自己也深知如今让马云及其团队来管理阿里巴巴才是最好的选择。如果你真的让孙正义夺取了公司的治理权,让他来组团运营公司,他还不一定能找到一个合格的团队运作好阿里巴巴。而公司一旦运营不好,无论是公司的利润还是市值都会大幅下降,损失的就只有孙正义了。作为商人来说的孙正义以追求利润为主,在商言商,他的选择始终是利益最大化,而不是能不能控制公司。所以马云及其团队也不用担心孙正义会出面干预公司的运营,也不用担心哪天孙正义会控股整个公司,从利益角度来说,孙正义也不会这样做。
因此综合以上来说,马云要成立新的阿里巴巴对于他来说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而对于孙正义来说,目前他只要持有公司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也不谋求公司的控股权才是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当前的状态来说,对于马云也好对于孙正义也好都是最为舒适的状态,并没有改变的必要。
阿里巴巴股东是哪些?
1、软银集团持有阿里巴巴29.2%的股权为阿里的第一大股东
2、雅虎持有阿里巴巴15%的股权,为第二大股东,
3、马云持有阿里巴巴7%的股权,为最大个人股东,
4、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执行副主席蔡崇信持有约2.5%的股权,仅次于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