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印花税,我国的税种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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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印花税,我国的税种有多少?

我国现行的税种有哪些?

随着我国近年来高速的经济发展国家的征税项目不断的进行着变化,随着税种在实际经济潮流影响下不断的进行的增加、精简、合并等过程截止于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印花税法》,标志着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12个税种已经制定了法律。

现行实施的税种按征税对象为标准共可分为:所得税、资源税、流转税、行为税、财产税五大税类五大税类共涵盖18种税种,分别是:增值税、城建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环保税,车辆购置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船舶吨税、契税。

代购印花税,我国的税种有多少

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契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房屋买卖、赠与、互换。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资源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车辆购置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车船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

企业所得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综合所得(一至四项),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城市维护建设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耕地占用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船舶吨税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船舶吨税。

环境保护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指: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烟叶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烟叶税。烟叶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乘以税率计算。

增值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海关依照本条例规定征收进出口关税。

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房产税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

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

由于是根据两大主表和部分明细账簿编制现金流量表,数据很难精确,该项目留到最后倒挤填列,

计算公式是: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

=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5+6+7) }

公式二倒挤产生的数据,与公式一计算的结果悬殊不会太大。

拓展资料:

现金流量表是财务报表的三个基本报告之一,所表达的是在一固定期间(通常是每月或每季)内,一家机构的现金(包含银行存款)的增减变动情形。

现金流量表的出现,主要是要反映出资产负债表中各个项目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并根据其用途划分为经营、投资及融资三个活动分类。现金流量表可用于分析一家机构在短期内有没有足够现金去应付开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公报规范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现金流量表是反应一定时期内(如月度、季度或年度)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所产生影响的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是原先财务状况变动表或者资金流动状况表的替代物。它详细描述了由公司的经营、投资与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这张表由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于1987年批准生效,因而有时被称为FASB95号表。这份报告显示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如何影响现金和等同现金,以及根据公司的经营,投资和融资角度作出分析。

经营活动

(1)收到现金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内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含销项税金、销售材料、代购代销业务)

依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现金、银行存款

公式:主营业务收入+销项税金+其他业务收入(不含租金)+应收帐款(初-末)+应收票据(初-末)+预收帐款(末-初)+本期收回前期核销坏帐(本收本销不考虑)

-本期计提的坏帐准备-本期核销坏帐-现金折扣-票据贴现利息支出-视同销售的销项税-以物抵债的减少+收到的补价

2税费返还

内容:返还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

附加依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补贴收入、应收补贴款、现金、银行存款

3收到其他经营活动

内容:罚款收入、个人赔偿、经营租赁收入等

依据: 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现金、银行存款

(2)支付现金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内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扣除购货退回、含进项税)

依据: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预付帐款

公式:主营业务成本+进项税金+其他业务支出(不含租金)+存货(末-初)+应付帐款(初-末)+应付票据(初-末)+预付帐款(末-初)+存货损耗+工程领用、投资、赞助的存货-收到非现金抵债的存货-成本中非物料消耗(人工、水电、折旧)-接受投资、捐赠的存货-视同购货的进项税+支付的补价

2支付职工

内容: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劳动保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福利费(不含离退休人员,在其他)

依据: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现金、银行存款

公式: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中工资及福利费+应付工资减少(初-末)+应付福利费减少(初-末)

3支付的各项税费

内容: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四税”等各项税费(含属于的前期、本期、后期,不含计入资产的耕地占用税)

依据:应交税金、管理费用(印花税)、现金、银行存款

公式: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已交增值税等

4支付其他经营活动

内容:罚款支出、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支出、经营租赁支出等

依据: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

投资活动

(1)收到现金

1收回投资

内容:短期股权、短期债权;长期股权、长期债权本金(不含长债利息、非现金资产)

依据: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

2投资收益

内容:收到的股利、利息、利润(不含股票股利)

依据:投资收益、现金、银行存款

3处置长期资产

内容: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包括保险赔偿;负数在“其他投资活动”反映

依据: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

4收到其他投资活动

内容:收回购买时宣告未付的股利及利息

依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现金、银行存款

(2)支付现金

1购建长期资产

内容: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期购建资产首期付款(不含以后期付款、利息资本化部分、融资租入资产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中)

依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2支付投资

内容:进行股权性投资、债权性投资支付的本金及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

依据: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

3支付其他投资活动

内容:支付购买股票时宣告未付的股利及利息

依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筹资活动

(1)收到现金

1吸收投资

内容:发行股票、发行债券收入净值(扣除发行费用,不含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在其他中)

依据:实收资本、应付债券、现金、银行存款

2收到借款

内容:举借各种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收到的现金

依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

3收到其他筹资活动 内容:接受现金捐赠等

依据:资本公积、现金、银行存款

(2)支付现金

1偿还债务

内容:偿还借款本金、债券本金(不含利息)

依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现金、银行存款

2支付股利、利息、利润

内容: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股利、利息、利润

依据:应付股利、长期借款、财务费用、现金、银行存款

3支付其他筹资活动

内容:捐赠支出、融资租赁支出、企业直接支付的发行股票债券的审计、咨询等费用等

参考资料:

装修工程有哪些计税项目?

一、什么是装饰装修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

其中,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具体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二、涉及税种 装饰装修企业主要涉及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等、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 (一)营业税 1、装饰装修企业的适用税目税率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装饰装修企业适用建筑业税目,按照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计税依据的规定 纳税人提供工程服务,向顾客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总和,又称营业额。

建筑企业以包工包料或包工代购料形式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格在内。

如果所属装饰装修企业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不独立核算的单位”的规定,凡同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论是否编制工程概(预)算,也不论工程价款中是否包括营业税税金,均应当征收营业税;凡不与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征收营业税。 3、装饰装修企业销售原材料的纳税问题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又涉及增值税的货物,称为“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征收营业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第19号)规定,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三)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税额×费率。 (四)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提供工程作业的纳税人取得的工程收入所得和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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