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万花筒,手机每月的10元月租可以去取消吗?
两张卡:
1.中国移动 神州行畅听卡 09年开始使用到现在未换,每月10元月租,打电话分闲忙时,闲时0.29元/分 忙时0.49元/分,国内长途加漫游(现在三大运营商已经取消漫游费了),打电话我认为还是蛮贵的,流量的话因为我最早开通的是10元300M万花筒,一直没有取消,所以用到现在;
2.中国电信 乐享3G (当地电信营业厅跟企业合作的员工套餐,有优惠)原套餐88元,企业员工优惠价后39元/每月,套餐包含240分钟、400M国内流量,86条短信,语音超出套餐0.15/分钟,240分钟每个月打不完;流量用不完都可以累计。
现在网络时代,打电话还是比较少了,基本都是用流量多一些,我用这两张卡,基本够用了,所以没有特殊情况下养两张电话卡每个月59元即可,手机双开双待,流量可以轮流使用,想用那个用那个,手机包含流量基本都在没有无线网络的时候才使用,公司上班有WIFI,家里也有WIFI
29元v粉卡超出每月流量多少元一G?
这个业务就是万花筒业务,你发送BLWHT到10086确认后就可以开通了,第一个月只扣取10元包300M的费用,第二个月扣20元,含万花筒业务费用10元,等扣费成功后,再到广东风采——移动梦网——短信——取消万花筒业务就可以以后每个月10元300M流量了。
记得一定要有一个月扣费成功。不然就得每个月订,再每个月退一次
帮助别人拨打120后?
帮别人拨打120后,病人不支付120出车费,这个费用是否应当由“我”来承担?
之前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新闻,有些人在路上遇到老人摔倒后,不敢上前扶,生怕被“讹”;
如今,又有一些人在路上遇到病患或他人摔倒在地时,不敢帮着打120,生怕病患不支付120出车费而算到自己的头上。
这种事情不是没发生过,前段时间在某地,一好心大哥看到外卖骑手摔倒在地、疼痛不起,好心帮着打了120;120到场后,外卖小哥怕承担出车费用,于是强忍疼痛骑上车“溜”了。
留在现场的医护人员一脸懵,这120出车费谁负?好事做到底,最终还是好心大哥承担了一切,支付了相关费用。
那么遇到类似情形,比如120到现场后,病人以不需要救治为由、或者以伤情较轻不需要入院治疗为由,拒绝支付费用。产生的出车费到底应当由谁承担呢?“谁打120,谁付费吗”?
首先,于“情”,帮着拨打120的人肯定不需要支付费用,否则岂不是让好人寒心?从自己的主观判断出发,或者根据现场情况、病人伤势或病情,根据自身经验,认为对方需要接受医疗救治,而帮着拨打120的,实际上在“做好事”。
倘若最终费用落在“好人”头上,那么试想一下会产生何种影响和后果?恐怕以后好人好事会越来越少,大家从“钱包”的角度出发,遇到此类事情再也不敢打120了,一定程度上会耽误病情的及时救治,我们大家都不愿意看到此种情况的出现。
家属和病患理应感激帮着拨打120的人,不感激、不表扬也就罢了,倘若此时还让好心人承担经济方面的支出,那就太说不过去了。还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造就更多“冷血”的人、熟视无睹的人,这与我们倡导的价值观是不符的。
所以,于情于理,费用肯定不能算在好心人头上,即便是在病人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的前提下。
当然,帮着拨打120一定要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如果明明发现对方伤势不重,比如只是磕破了一点皮肤,或者对方明确表示“老毛病了,休息一会就好了,不需要医疗救治”;以上情况下还执意帮着打120、甚至是恶意拨打120,那么不仅要由其自己承担费用,而且应当追究其无故无端、恶意占用医疗资源的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不是恶意拨打120,相关费用就不需要好心人来承担,这是从情理角度来说的。
第二,病人不支付费用,费用应当谁承担?法律法规层面是如何规定的?既然120不能像119、110那样免费,或者说财政不负担120相关费用,一旦出车,就会产生油费、医疗器械耗材等各类成本,这些成本总需要有人来承担,一旦病患不承担,这笔费用到底应当由谁来支付呢?
关于120相关费用应当由谁来承担的问题,法律层面目前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但是,各地在2014年国家卫生和计生委颁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就相关费用的承担人,作出了约定,可以很明确的说,这项费用应当由病患或者病患的家属来承担:
比如,《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第35条、《天津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第39条中分别规定:
患者及其家属应当按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标准支付费用;患者及其家属应当按照规定支付院前医疗急救费用。其实不止这两地把患者及其家属认定为费用承担人,其他各地“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因此,“病人不支付”是没有理由的,更缺乏法律依据,应当由病人自己或者其家属支付这笔费用,不能算在帮着拨打120的好心人头上。
第三,“病人不支付”,产生的费用就损失了吗?“不支付”会不会耽误治疗?有一种特殊的情况,那就是病人“死乞白赖”的拒绝支付,那么这笔费用就损失了吗?
其实这就不是我们该考虑的问题了,120天天出车,频次很高,遇到“老赖”的情况肯定是有,至于最后如何“平账”,我们无需多虑,这是医院内部的事,总会有人来承担,或者认定为“坏账”、“损失”。
事实上,依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即便病患拒绝支付,或者根本就没有承担能力,或者接受救治的人身份不明,找不到他的家属来代为支付,以上种种情况下,并不用担心会拒绝救治或拖延救治情况的出现,因为“办法”中第25条中明确规定: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综上,依据各城市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120出车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应该由病患及其家属承担,此外的第三人都没有承担该项费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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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漏洞卡是什么?
无漏洞卡是骗人的
就是说,此卡根本不是什么无漏洞卡,只是在激活的时候开通了万花筒业务用于上网,并且设置了呼叫限制,于是该卡便无法进行语音通话和发送短信,但是仍然可以上网。由于害怕买家发现真相,因此卖家不会告诉你手机号码和密码,并且一再强调不能拨打10086或到网上营业厅查询。一般的买家会以为被移动封掉了,甚至就算知道事实也无计可施,这样卖家便可以继续骗人
石家庄的名字是怎么来的?
城市的由来一、近代城市化的起点——偶然的机遇 历史的选择据有关史料分析,石家庄村创于明初,原是真定卫的军屯和官庄。直到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废除卫所军屯制石家庄才成为隶属真定府获鹿县的一个小村庄,与当时的政治中心真定城隔滹沱河相望。据清光绪《
获鹿县志
》记载:“石家庄,县东南三十五里,街道六,庙宇六,井泉四”20世纪初,石家庄村的面积还不足0.1平方公里,仅有200户人家,600 余口人。1902年,由法国和比利时投资兴建的芦汉(京汉)铁路修到了石家庄,并在石家庄设立了车站,因石家庄名气不大,以相距不远的振头镇命名,叫振头站。1903年正太(今石太)铁路动工兴建,为了减少费用,避免在滹沱河上架桥,将正太铁路起点由正定改为振头站。历史的事变如万花筒,让世人应接不暇。由于偶然的因素,石家庄成了两条铁路的交汇点,而由此带来了一个区域在世纪之初的重大变故,一个乡野小村被隆隆的车轮托起,使一个区域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南移,先取代正定,后取代保定,成为控燕京南门、扼冀晋咽喉、连齐鲁中原的华北重镇。正太路起点南移,是石家庄由乡村向城市化迈进的诱因,真正起基础作用的因素,还是现代工业的兴起和发展。伴随铁路线的通车,一批近代工业相继兴办,其中包括:在石家庄村东创建的正太总机厂(今石家庄车
辆厂前身);大兴纱厂即石家庄大兴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井陉矿和正丰矿等。近代大工业的兴起,带动了中小工业的兴起和发展。1920年在铁路以东建造石沧路场子,同时,平和轧棉公司、万华肥皂公司
等企业也在铁路东兴起。随之,大批农村人口向石家庄集中。到1930年,仅产业工人就达1.6万人,大大促进了石家庄城市化的进程。20世纪初叶,石家庄还是获鹿县辖下的一个小村,那时的获鹿就是通燕赵、连三晋的货物集散地,素有“日进斗金的旱码头”之称,但是,随着正太铁路的兴建通车,日进斗金的旱码头东移,石家庄逐渐取代了获鹿的地位,日渐繁荣的商业、服务业,成为石家庄向近代化城市迈进的又一重要因素。二、石门市自治——从乡野小村到城镇的跨越这一决策的实施,导致了石家庄交通地位的变化,也成为新城市崛起的先导因素。光绪三十三年九月(1907年10月)正太铁路全线竣工通车,使石家庄村东一举成为京汉铁路与正太铁路的交汇处。在当时公路交通
十分落后的背景),铁路交通
在物资集散、商品流通活动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石家庄铁路
交通地位的迅速提高,诱发了工商业、服务业、金融业的全面兴起,使石家庄的人口城市化速度加快。到1925年仅铁路以西的石家庄村街区面积已经达到1.8平方公里,开始形成了小城镇的雏形,成为与获鹿县城。正定县城规模相当的新兴城镇。这一时期,正是中国近代城市建制酝酿创立的时期。在这种背景之下。当年6月24日,中华民国临时执政令,批准直隶省属11个城镇自7月1日起实行市自治制,其中“石家庄市”“以石家庄为其区域”。但是,由于石家庄村及周围工商业人口还不足一万,所以,获鹿县决定把铁路以东的休门、栗村合并在内,使这个新市镇的人口达33077人。经过多方协商,以石家庄与休门两个村村名中各取一个字,称为“石门市”。同年8月29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以指令第12713号,批准“将直隶省石家庄、休门两市合并,更名为石门市,以符名实。”从当时民国政府的文件可以看出,“市”这个概念在使用中十分混乱,与小城镇、市镇有许多类似之处,根本不是建制市的一种标准概念,也不是一级行政区划。所以,这时的“石门市”,与“获鹿市”,“正定市”、“辛集市”等实行市自治制的城镇一样,不过是一种小城镇的管理模式
。1928年,中国开始将“市”作为一种行政建制。南京民国政府颁发了《普通市组织法大纲》和《特别市组织法大纲》,规定了设立普通市和特别市的条件。审批程序,开创了中国市级建制的先河。而此前直隶省实施“市自治制”的11个所谓的“市”,显然不符合建制市的条件,所以一律取消。虽然石门设市未成,但并未阻挡石家庄城市化的进程。随着工商业的不断发展,大批农村人口向石门集中,或充实产业工人队伍,或从事商业,服务业,或经营小作坊手工业。到1930年,石门产业工人总数已达16000多人。1933年7月,石门总工商户约230余家(包括银行,钱庄、工商企业
)。随着交通地位的提高,电信、邮政事业也不断发展。为适应日益发展的工商业,石门的社会管理
机关也不断增加,政法方面有石门地方法院,石门地方检察院、石门特种公安局;税务方面有石家庄统税管理所、石门区税务征收专局、石门屠宰检验税局,西南区矿产税务局,河北第九区烟酒稽征分局、获鹿县汕饼花籽牙税征收所等等。与此同时,驻石门的军队、宪兵及各类行政机关、军政、商税各界官员、随员不断扩充,人口不断增长,到1937年6月石门总人口已达72100多人。从当时的城市规模和交通地位来看,石家庄已经取代了获鹿城作为晋冀两省之间物资集散地的地位,并且正在取代正定城逐步成为这一地区内交通、邮政、通讯中心。1937年10月10日,日本侵略军占领石门。他们十分看重石门的交通地位,采取一系列手段,把石门培植成他们长期侵占华北的军事基地。一方面大量增加兵力,拓展城市规模,强化城市的军事地位。另一方面在这里扶植傀儡政权,1938年1月15日扶植设立了伪“石门市政公署筹备处”。1939年伪河北省公署呈文给伪华北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称:“石门地当冲要,居京汉路中枢,正大路起点,物产集中,工商荟萃,人口虽不足三十万,而政治,经济具有特殊情形,拟请准予设市”。同年10月7日王克敏签发《行政委员会指令(秘字第1027号)》,批准石门设市。1941年,石家庄至德州的铁路建成通车,将京汉铁路与津浦铁路连接起来,使石家庄的交通经济
地位进一步提高。事实上,日伪时期的石门市,其政治。经济和军事地位已经远远高于正定城,而成为这一地区新兴的中心城市。但是,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权和抗日武装力量坚持活动在正定、获鹿等周围各县,不断地对石门日伪政权进行打击,所以,石门市只是一个侵略者控制下的军事重镇,在行政,区域管理、经济辐射和文化影响等方面还不具备中心城市的属性。1947年l1月1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克石门,在石门市建立了第一个以城市为中心的人民政权。同年12月26 日,石门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将石门市更名为石家庄市。同时,华北人民政府在石家庄成立,标志着其政治中心地位的初步确立。新中国成立后,石家庄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进一步提高,成为石家庄专区所在地,管辖正定,获鹿等17个县,从此,真正成为这一地区的政治中心,同时在经济辐射、文化影响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而彻底取代了正定城的地位,而成为现代石家庄这一区域的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