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不分左右,几乎零差评的十部黑帮电影有哪些?
让人血脉喷张的十部热血经典黑帮电影(不分前后)
1.《教父》(被称之为男人的圣经)
《教父》是由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执导,马龙·白兰度、阿尔·帕西诺等主演的黑帮电影,于1972年3月24日在美国上映。讲述了以维托·唐·柯里昂为首的黑帮家族的发展过程以及柯里昂的小儿子迈克如何接任父亲成为黑帮首领的故事。
2.《美国往事》
(一代传奇黑帮的覆灭之路)
是一部由瑟吉欧·莱昂执导,罗伯特·德尼罗、詹姆斯·伍兹、伊丽莎白·麦戈文、塔斯黛·韦尔德等人主演。讲述了主人公从懵懂少年成长为黑帮大佬的历程。
3.《无间道》
“对不起,我是警察”“谁知道呢?”
《无间道》是寰亚电影发行公司于2002年出品的一部警匪片,由刘伟强、麦兆辉执导,刘德华、梁朝伟、黄秋生、曾志伟等主演。讲述的是两个身份混乱的男人分别为警方和黑社会的卧底,经过一场激烈的角斗,他们决心要寻回自己的故事。
4.《极恶非道》
《极恶非道》是一部日本影片,是由北野武执导的以黑帮为题材的影片,由三浦友和、加濑亮等参加演出,于2010年6月12日在日本上映。该片讲述的是东京帮派之中的权力更迭,低等帮派的小头目以下犯上,最终以残忍而狡猾的方式上位成功的故事。
5.《黑帮暴徒》
《黑帮暴徒》改编自南非剧作家阿索尔·加德的小说,由南非导演加文·胡德执导。讲述了原本冷酷凶残的青年在一次劫车过程中无意中带走了车上的一名女婴。最终他良心发现,决定担负起照顾这名女婴的责任,从而走上了与过去决裂的痛苦过程。
6.《预言者》
《预言者》是雅克·欧迪亚执导,塔哈·拉希姆、尼尔斯·阿莱斯楚普、阿德尔·本谢里夫等主演的法国犯罪片,于2009年上映。讲述了一个年轻的阿拉伯人被送进法国监狱,成为一个黑手党的首脑的传奇故事。
7.《上帝之城》
是由费尔南多·梅里尔斯执导,马修斯·纳克加勒、艾莉丝·布拉加、索·豪黑主演的一部惊悚电影。电影改编自半自传式小说《God's Town》,于2002年8月30日巴西上映。
影片中讲述了很多人的故事,但所有的一切都是通过一个孩子对生活的观察展现出他所处的生存环境是多么的暴力和人性的堕落,这是一部震撼人心的电影。
8.《爱尔兰人》
是由马丁·斯科塞斯执导,罗伯特·德尼罗、阿尔·帕西诺、乔·佩西等主演的传记犯罪片。该片于2019年11月1日在美国上映。本片通过黑帮杀手弗兰克的视角,讲述了战后美国有组织犯罪的故事。让我们重温了美国的肯尼迪时代,以及那个时代的黑帮风云和政治变幻。
9.《新世界》
是由朴勋政编导,崔岷植、黄政民、李政宰领衔主演的一部韩国犯罪黑帮电影。讲述了一个发生在警察、黑帮卧底和黑帮老大之间的关于阴谋与背叛的故事,最终卧底警察,一黑到底,转正成为帮派老大。
10.《浴血黑帮》
这是一部英剧,是奥托·巴瑟斯特、柯尔姆·麦卡锡、汤姆·哈伯、David Caffrey、安东尼·拜恩执导,希里安·墨菲、保罗·安德森、乔·科尔、娜塔莎·奥基弗、山姆·尼尔、汤姆·哈迪主演的系列黑道传记剧。阵容强大,清一色男神级别,看得荷尔蒙直线飙升。
古代对犯人在法场行刑?
古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类本身就存在着两面性,仅仅凭借自觉和伦理道德并不能完全杜绝罪恶行径的发生,所以为了规范世人的行为,历代统治者通常都采取“霸王道杂之”的治国方略(儒家和法家相结合),其中霸道就是刑罚这种高压保障。
相较于当今社会的惩处措施,古代的刑罚显然更加残忍血腥,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斩首,可仔细研读历史我们会发现,刽子手在法场行刑前会用木塞堵住犯人的嘴巴,他们为什么要怎么做呢?
事情要追溯到唐朝时期。众所周知,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正统的女皇帝,虽是女儿身,可武则天的成就一点也不比寻常男性皇帝低,上位后她励精图治在方方面面推动唐朝向前发展,“贞观遗风”就是对其统治的最好描述。
不过武则天毕竟是“弱女子”,在男尊女卑的古代社会显得尤为不合时宜,所以即使她大权在握仍然有许多大臣不服气,徐茂公的孙子徐敬业就曾起兵反抗武则天的统治,虽然最后被成功镇压,不过这也反映出一个问题——女性当权难以服众!
所以为了使各个阶级的百姓“心悦诚服”,她展现出自己心狠手辣的一面,任用周兴、来俊臣这些酷吏,让他们用严刑酷法来堵住悠悠众口。除此之外,她还创立了一种特殊的“告密制度”,即在每个地方政府机关放置一个铜箱(类似于现在的检举箱),鼓励人们将自己的建议和某些秘密投入其中,希望有勇敢的黎民百姓能够站出来向她大胆告密。
与此同时,为了保护告密之人,武则天还规定任何一位大臣都不能过多阻拦以及询问细节,必须处理好他们的起居饮食,并且将其直接送到太后的住处。
起初这项制度的确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贪污腐败,因为官员一旦被人告密违法乱纪将万劫不复,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铜箱告密”的方式逐渐沦为“裙带官员集团”伸展爪牙的途径,有些人甚至专门依靠诬陷他人谋生,而郝象贤就是其中的受害者。
由于他人的栽赃陷害,郝象贤被判处夷灭三族,在被押解前往刑场的道路上,他表现得尤为激动,一边出口成“脏”抨击诋毁武则天,一边又以同归于尽的心态爆料出宫廷深处不能说的秘密。为了防止他再摸黑皇室的颜面,周兴就拿了一个木头塞堵郝象贤的嘴巴,让他无法开口说话。也正是从那时起,行刑前用木塞堵住犯人的嘴巴成为了历代默认的传统。
当然,这种做法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噪音污染”。古语有云:“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实际上这种情况并不常见,能够在临死前心平气和地劝诫他人的人只占极少数,绝大多数人都十分畏惧死亡,所以在临死前他们会拼命呐喊、挣扎、痛哭流涕甚至于拉其他人下水,到那时刑场上就会充斥着犯人歇斯底里的叫喊声,在行刑官看来,这些“噪音”显得尤为刺耳难听,因此他们更愿意用木塞堵住犯人的嘴巴以确保耳根清净。
另一方面就是确保顺利行刑。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人类作为感性动物,行为处事往往会受到他人情绪的影响,而那些弱者、受冤者的哭喊声则更加具备感染力,虽说一名正常的刽子手不会因为这些心灵感触就放下屠刀,但是多多少少都会受到一些影响,进而使得行刑程序无法如同想象中那般顺利执行,所以为了杜绝这种情况发生,他们会事先用木塞堵住犯人的嘴巴。
法律的温度在于允许自由辩护现如今,这种“用木塞堵住犯人嘴巴”的方式早已不复存在,当代社会宣扬人道主义精神,同时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允许犯人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而那些被执行死刑的人也是真正的有罪之人,几乎不存在虚假错案的情况,他们只会在临死前忏悔自己曾经犯下的罪孽,这就是当代法律特有的温度!
奸夫被捉奸在场会有什么后果?
无论在哪个朝代,通奸都属于犯罪,而且都会受到非常严重的惩罚,因为人人都憎恨通奸,且有违伦理道德。
在公元前500年左右,出现一本书,名为《尚书》,这本书中便写了男女如果通奸,就会受以刑宫。由于古代男女地位相差甚大,因而在通奸罪中,男人与女人的法律地位也有高下之分,通常女子下场较惨。
清朝时候,奸夫被捉奸在场会有什么后果?秦朝时对于通奸者是直接诛杀,只要发现,人人都可以将之处死。
汉朝初期和秦朝时一样,通奸必杀。
汉文帝后,通奸者处以宫刑,所谓宫刑,男人割势,女人幽闭。势为器官。
唐之后,则是流放,无夫无妇流放一年半,有夫有妇流放两年,而且通奸者家庭有权力逮捕他们,假如拒捕可以当场诛杀,且不用承担罪责。
元朝时则规定必须将通奸者全部处死,假如留了一人,那么杀人的这个人就会被打107大板。明朝处罚比较轻,杖刑八十。元朝和明朝都可以私刑,捉奸,且能够当场杀掉通奸者。
清朝时则延续了元朝和明朝的刑罚,《大清律例·刑律·人命之一》中有一条是“杀死奸夫”。
假如妻妾和别人通奸,可以当场杀死两人,并且不需要负责任,如果留下妻妾,那么妻妾将会被断罪;如果妻妾和奸夫杀死亲夫,妻妾会被凌迟处死,奸夫则处斩;如果奸夫一人杀死亲夫,妻妾不知情,那么妻妾会被实施绞刑。
《大清律例·刑律·犯奸》中说,有夫之妇通奸则和奸夫一起杖九十,无夫则杖八十。
从以上律例来看,奸夫下场非常惨,几乎都是被处死。
男女之情爱,自古至今,都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
如果男女在不合适的时间爱上不合适的人,便会有各种社会问题,比如通奸,私奔,等等。
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也是道德和法律不容许的。
古人一般聚村而居,一旦发现男女苟且情况,得先向村中长老举报,一般村民都会选取一名村中德高望众者专门负责这种事情的判断和审理。如果长者认为证据确凿即可发落。
如果此男人对村中有贡献,一般会打屁股。是脱掉裤子打,是为杖刑。
如果情节严重直接乱杖打死。其实清代的处置算轻了。
而且如果未婚夫或者已婚发现,把奸夫杀死,在清代是无罪的。
早在秦代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规定,妻子发现老公与别人通奸,妻子杀夫无罪。大家知道唐代的著名高阳公主和和尚辩机通奸,最后辩机被千刀万剐。
那么在清朝,如果奸夫淫妇被捉奸在场会有什么后果?
在《大清律例·刑律·犯奸》中,有着一系列关于此类现象的刑律,而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了极为细致的划分,我们分别来看。
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刁奸者杖一百。
1、其和奸者男女同罪。
这条意思是说,凡是通奸的,没有丈夫便要施以杖刑八十,有妇之夫则要杖刑九十,而刁奸(指诱奸)者则要杖一百。而且男女双方同罪。与此同时,这里的杖刑沿用了元朝对女人的“去衣受杖”规定,即对于女子要扒掉衣服用刑。
2、奸幼女十二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
这条意思是说,凡是与十二岁以下幼女有奸情的,不论女方是否同意,全部以“强奸”论处。而关于“强奸”,《大清律例》规定:强奸者绞刑,未成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3、奸生男女,责付奸夫收养。
奸妇从夫嫁卖,其夫愿留者,听;若嫁卖于奸夫者,奸夫、本夫各杖八十;妇人离异归宗,财物入官。这条意思是说,如果因通奸生下孩子,则交由奸夫收养。而女方则交由丈夫发落,如果丈夫愿意继续回家过日子,那么官府也不干预;如果丈夫选择将女子卖掉,那么也随他,但是不得卖于奸夫,否则奸夫和丈夫都要受杖刑八十;如果丈夫选择离婚,女子返回娘家,但是家财则要被官府没收。当然,这是指捉奸之后交由官府判决,那么官服便会依据以上条例进行审判。而且以上只是普通情况,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又该怎么办呢?
《大清律例》对各种特殊情况的详细规定
1、凡职官及军民奸职官妻者,奸夫、奸妇并绞监候;若职官奸军民妻者革职,杖一百,奸妇枷号一个月,杖一百;其军民相奸者,奸夫、奸妇各枷号一个月,杖一百;其奴婢相奸,不分一主各主,及军民与官员军民之妾婢相奸者,奸夫、奸妇各杖一百。
这条便体现出了身份的特殊性,这条主要涉及的是军队方面的奸情,如果与军官的妻子通奸,那么直接判处绞监候。但如果是军官与士兵的妻子通奸,那么只是撤职和杖一百,而奸妇则要带枷示众一个月和杖一百。而如果是与奴婢或者与他人的妾室通奸,那么只需要杖一百。
2、凡奸夫拒捕,刃伤应捉奸之人……拟绞监候。
这条意思是说,凡是奸夫拒捕,且持凶器打伤捉奸者的,直接判处绞监候。
3、凡妻妾与人奸通,而本夫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
若只杀死奸夫者, 奸妇依(和奸)律断罪,当官嫁卖,身价入官。这条意思是说,凡是妻妾与他人通奸,而丈夫于捉奸当场杀死奸夫、奸妇的无罪。如果只是杀死了奸夫,那么奸妇依旧交由丈夫处置。以上便是《大清律例》中关于通奸罪的规定,不过这只是官府对于通奸之罪的规定,事实上民间一旦发生这种事情,为了名誉有相当部分是不经过官府而采用私刑的,而官府对此基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基本持支持态度。
奸夫当场被捉,男子一般是受刑,女子一般都会浸猪笼。
清朝时,如果没有发生男女情杀之案,一般都会自行解决。如果男女没有经过父母媒妁之言苟合者,就要双双浸猪笼,而且要游行示众。
在清朝,这种被浸猪笼的人估计不在少数,因为有很多地方,不用上报朝廷,就可以直接将这种违背道德,让家族蒙羞的人处置了。
总结:清朝时期对于女子贞洁看的极重,因此一旦发生通奸之事,女方的下场往往无比凄惨,除了官府的惩罚之外,民间更是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残忍的私刑,这里就不一一叙述了。
历史上有哪些临死之前也要皮一下的人?
1661年七月十三日立秋之日,南京城三山街人山人海,道路两边被人围的水泄不通。此时正是初秋本应该是秋高气爽的时候,可是不知是正午三刻的太阳照的太烈,还是密密麻麻拥挤的人群的缘故总给人一种大汗淋淋的感觉。不一会一辆辆载着囚犯的囚车缓缓地向着街中心驶来,一十八辆囚车载着因为“哭庙案”被判斩首的十八位学子。为首的一位学子神色自若面无惧色,甚至还和街边上看热闹的老百姓频频互动。他就是明末清初的文学家、文艺批评家,堪称一代怪杰的金圣叹。
(金圣叹像)
金圣叹原名张采字若采,明亡后改名人瑞字圣叹并改姓金。金圣叹为人狂放不羁任侠豪气,好为人打抱不平。金圣叹少年家贫经历坎坷,但是为人好学天资聪慧天分极高。金圣叹成年后考取秀才功名,后因看不惯官场黑暗而绝意仕途以读书为乐。金圣叹好读传统小说如《水浒传》《三国演义》《西厢记》等,并且善于点评批评这些作品。金圣叹把《庄子》、《离骚》、《史记》、《杜工部集》、《水浒传》、《西厢记》称为“六才子书”并且加以点评。金圣叹的研究推崇大大提高了戏曲和白话文通俗小说的文学地位,金圣叹也因此被视为中国文学史上的白话文的先驱。
(金圣叹批六才子书)
顺治十七年(1660年)江苏省吴县新任知县任维初强力催缴税款,并且打死一名百姓。另一方面任维初又勾结江苏巡抚朱国治倒卖官粮亏空常平仓,吴县百姓推举几位秀才向官府请愿未果。秀才们便按照明末习惯写了揭露贪官勾结枉法的”揭帖“《哭庙文》到孔庙哭诉控诉,正好此时赶上顺治皇帝驾崩,金圣叹便在孔庙设置了顺治皇帝的灵位。金圣叹率领生员百姓到孔庙,在孔夫子和 顺治皇帝灵位前痛哭诉冤。
(顺治皇帝像)
在明末哭庙是读书人经常用来表达自己诉求的一种方式,地方官府往往不敢轻视常常被迫听从生员意见。没想到新朝廷不吃这一套,朱国治下令当场逮捕倪用宾等五名秀才。不久又逮捕了十一人,金圣叹和丁子伟最后被逮捕。朱国治深恨写文章痛骂自己的金圣叹将金圣叹,将其定为首犯。金圣叹以“摇动人心倡乱,殊于国法 ”之名处以死刑,其余一十七名不分首从一率处斩,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清代刽子手照片)
刑场上刽子手手持鬼头大刀寒光闪闪,金圣叹临危不惧泰然自若。金圣叹先喝断头酒,然后笑着说:“割头,痛事也;饮酒,快事也。割头而先饮酒,痛快痛快!”痛饮过罢金圣叹有对刽子手说:“我有一个秘密,现在我要死了。为了不使这个秘密消失在人间,现在我要悄悄的告诉你,你附耳过来。”刽子手大喜以为有大好事,便附身去听。金圣叹说:“花生米与豆干同嚼,有火腿的滋味。此技能传下去,死而无憾也!”刽子手听完之后哭笑不得。
临刑之前金圣叹的儿子前来送别,金圣叹面对哭成泪人的儿子不改文人幽默作风。为儿子出了一副上联"莲(怜)子心中苦”,跪在地上的儿子肝胆欲裂,如何成对。金圣叹息一下说:“我替你对,下联梨(离)儿腹内酸。”
(哭庙案主谋朱国治剧照)
不一会午时三刻已到,刽子手手起刀落一代文豪魂归地府。此时只见金圣叹两个耳朵里面滚出了两个小纸团,刽子手捡起来打开一看只见一张上面写着“好”字。另一张上写着“疼”字,刽子手看完之后哭笑不得。金圣叹不愧为一代大家,受刑之后还要戏耍一下刽子手。金大才子何止是临死还要皮一下,真是一位死了也要皮一下的人。
(金圣叹书法)
后世有一个叫廖燕的人读了金圣叹的著作大为惊叹,又听说了金圣叹先生的生平事迹大为钦佩。于是遍访金圣叹事迹写成了《金圣叹先生传》,并且对先生颇多赞誉。
曲江廖燕曰:予读先生所评诸书,领异标新,迥出意表,觉千百年来,至此始开生面。呜呼!何其贤哉!虽罹惨祸,而非其罪,君子伤之。而说者谓文章妙秘,即天地妙秘,一旦发泄无馀,不无犯鬼神所忌,则先生之祸,其亦有以致之欤!然画龙点睛,金针随度,使天下后学,悉悟作文用笔墨法者,先生力也,又乌可少乎哉!其祸虽冤屈一时,而功实开拓万世,顾不伟耶!予过吴门,访先生故居,而莫知其处,因为诗吊之,并传其略如此云。
山西男子凌晨翻墙进岳母家杀妻?
11月14日下午1点钟,山西长治南马村一赵姓男子凌晨翻墙进入岳母家将妻子杀害,目前赵姓男子在逃,长治警方已经展开大范围追捕,并且悬赏5到10万元。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连夜翻墙进入岳母家将妻子杀害呢?自古杀人无外乎情杀、仇杀、利益纠纷、以及见色起意,还有夫妻间的长时间矛盾引起的一时气急杀人,所以我认为赵某杀妻应该是情杀,或者是长时间矛盾引起的杀人。据知情人透露,赵某和妻子结婚已经四年了,两人经常吵架,这一次妻子也是因为吵架,回到了娘家,并且两人还有一个4岁的孩子,但是从警方公布的悬赏通告上看,赵某今年才25岁,也就是说他结婚的时候还没有达到法定结婚的年龄,并且没结婚之前,妻子可能已经怀孕了。
因为早婚早孕,再加上赵某年纪不大,可能是没有心理准备当一个父亲和丈夫,然后因为家庭琐事,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妻子一气之下回到了娘家,而赵某此时越想越生气,所以一时气急之下连夜翻墙进入岳母家中将妻子杀害。
有一部分人认为是因为彩礼的问题,才将妻子杀害的,但我不这么认为,因为两人结婚已经四年了,孩子都四岁了,这个时候早就不是彩礼的问题了。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情杀,自古情字最要命,而为情杀人有三种可能,情杀第一种就是:女方出轨了,有可能是赵某在外面打工,妻子在家带着孩子,长时间的两地分居,导致妻子见异思迁了,而这件事情被丈夫发现了,作为男人,最不能忍受这种事情了,虽然妻子躲进了娘家,但是一气之下,赵某还是潜入了岳母家中,将妻子杀害。
情杀的第二种就是:男方脚踩了两只船,赵某的妻子一直在家带着孩子,但是却突然发现了丈夫出轨了,所以两人产生了争吵,此时妻子回到了娘家,而赵某在家戒酒消愁,此时酒劲上来,想到了妻子对自己权威的挑衅,所以产生了杀妻的念头。
情杀的第三种就是:既然得不到,那么就要将其毁灭,有可能两人当初结婚的时候,女方的父母就反对,没办法婚前早孕了,所以最后两人结了婚,但是经过四年的相处,女方发现赵某并不是自己想要的那种男人,也后悔当初没有听从父母的话,所以此时产生了离婚的念头。
赵某因为自身条件有限,所以坚持不想和妻子离婚,奈何妻子坚决要离婚,为此还收拾了行李,回到了娘家。所以此时赵某可能感觉到了自己将会一无所有,在这个时候就产生了极端的想法,那就是既然得不到,那就将其毁灭吧,最后来到了岳母家中将妻子杀害了!
结束语:以上的几种原因就是我分析的赵某为何要凌晨翻墙进入岳母家中将妻子杀害。不过无论是何种原因,赵某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法律责任。同时这件事也告诉我们,遇到事情千万要冷静,千万不要意气用事,要不然最后将会是一个无法挽回的局面。(以上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告知必删)